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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办〔2020〕17号(关于调整清溪镇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4-12 17:32:0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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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鉴于原清溪镇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标品牌发展战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调整镇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东府〔2018〕45号)的文件要求,加强全镇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具体实施方案和重大措施,统筹指导商标品牌培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李惠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梁国辉(副镇长)

  成   员:陈钜斌(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王浩辉(党政办)

  李勇辉(工业信息科技局)

  朱润良(商务局)

  徐  康(宣教文体局)

  傅小春(农林水务局)

  覃宁嘉(应急管理分局)

  杨锦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许  峰(生态环境分局)

  柳志勇(财政分局)

  黄柱华(税务分局)

  李杰(公安分局)

  张雪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执法分局)

  陈肖妍(文广中心)

  张定帆(旅游办)

  巫素华(资产公司)

  张家俊(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湛志勇(工业信息科技局)

  殷植春(商务局)

  三、工作机制

  清溪镇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陈钜斌兼任,副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张家俊、工业信息科技局湛志勇、商务局殷植春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及时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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