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清溪镇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
清溪镇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9〕51号)等省、市文件要求,为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我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顺利推进、落地见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根据上级部署,我镇到2022年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配套政策制度
财政分局对应预算管理各环节,认真研究预算绩效管理有关配套政策制度,完善绩效管理流程,组织指导本级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现行制度文件基础上,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清溪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制度等。(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健全绩效工作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和压力层层分解和传导到具体经办部门、具体责任人。(责任单位: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政策培训宣传
财政分局要分层次举办专题培训,对省市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加强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专题培训,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6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各部门要完善本部门的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操做规范和实施细则,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工程建设局、水务建设运营中心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要加强基建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估。财政分局要加强新增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审核和绩效评估,审核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各部门根据市镇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充分融合,推动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布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在预算编制、项目入库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科学设置各类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负责。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确保与政府政策目标、社会公众需求、财政投入规模、部门职责职能、项目实施计划等相匹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对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加强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各部门要建立绩效监控和预警纠正工作机制,依据明确的总体绩效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依托有关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反馈、实地核查跟踪等方式,开展定期监控预警和提醒纠正,对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报财政部门分类采取收回、撤销、压减、调整等纠正措施,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双监控”。财政分局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加强预算执行监测,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提升绩效评价质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完善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自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并将自评结果报送财政分局,由财政分局按一定比例进行重点抽查复核。财政分局要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价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硬约束,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公信力,对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并逐步覆盖全部预算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的评价项目完善有针对性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强化绩效结果硬约束
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要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绩效结果应用机制,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充分利用绩效结果推动改进预算编制和完善相关政策。对镇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低或差的,下年度原则上减少安排或不再安排预算。(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
各部门要积极推动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政策和项目预算向部门和单位预算拓展,并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延伸资金使用终端,实现全过程跟踪问效。不断扩大绩效目标、监控、评价范围,做到覆盖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分局要根据不同资金、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并牵头探索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政府投融资活动和重大财政管理政策的绩效管理。(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
各部门要将重点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结果等绩效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对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的、不规范的要按规定进行问责。财政分局要将重要绩效目标、重点评价结果报送镇人大参阅。(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完善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财政分局在《广东省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和《东莞市财政支出绩效指标汇编》的基础上,梳理和补充有关绩效指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将绩效指标进一步融入绩效目标申报和项目库管理流程,指导和督促业务主管部门抓紧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提高预算绩效信息化水平。各部门要充分结合“数字政府”和“大数据”建设成果,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的绩效信息化管理,及时动态掌握各项资金项目的绩效信息,为开展绩效自评、监控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财政分局要将绩效管理要求内嵌入预算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系统进行绩效指标库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目标、监控、评价、应用等有关业务流程和绩效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与预算系统连接,实现绩效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优化第三方机构参与机制。财政分局建立健全镇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全过程跟踪和监管。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政策指引和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质量。(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落实审计监督和考评问责。审计办要依法对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有关审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进行问责的重要参考。财政分局要完善考评和督导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财政分局在市考评办法出台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后,研究制定我镇考评办法,考核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加强绩效问责追责,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审计监督和考评问责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审计办、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和人员力量,督促指导落实。财政分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指导和宣传培训,加强与人大、监察、审计等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本部门和单位财务、业务工作的紧密衔接,将绩效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具体责任人,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各预算单位,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各项配套改革
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与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效衔接,修改调整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不相符的规章制度,做好政策衔接,提高改革系统性和协同性。财政分局要加强中期财政规划、财政收支分类、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改革工作的统筹推进。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和工作部署,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责任单位:财政分局,完成时间: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其他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粤发〔2019〕5号和东府办〔2019〕51号文件和上级部门中各项工作任务和本方案要求,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安排和节点目标,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主动推进、一抓到底。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的督查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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