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办公室,各村(居)委会:
《清溪镇2019年村组债权追收工作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清溪镇2019年村组债权追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村组债权管理,加大对应收款的追收力度,加快集体资金回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安全运行,提高集体资产运营效益,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村组债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5〕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组债权追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市、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全镇债权管理水平,加大应收款追收力度,通过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债权追收措施、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等方式,着力解决村组应收款总量大、拖欠时间长的问题,妥善化解债权追收风险,确保村组债权总额不断下降,收款率持续上升,推动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村组债权管理,推动应收款追收工作,经镇委、镇政府同意,成立清溪镇村组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惠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李胜堂(镇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袁仕望(镇委副书记)
郑振学(镇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惠成(镇委委员)
王笑媚(镇委委员)
尹德明(镇委委员)
谢文达(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王浩辉(党政办)
朱俊兴(组织办)
余畅奇(监察室)
陈远洪(审计办)
徐 康 (宣教文体局)
傅小春(农林水务局)
朱作权(农资办)
李定峰(司法分局)
黄柱华(税务分局)
文及双(清溪法庭)
李俊卿(供电分局)
李广生(清溪粤海水务)
各村(社区)党工委书记
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资办),办公室主任由朱作权同志兼任,负责全镇村组债权追收工作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村债权追收工作小组,由村(社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财务干部为副组长,会计主管、联组会计、村组出纳、各村小组联络员为成员,负责村组债权追收工作的具体工作。
三、追收内容
全镇126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主要欠款对象包括外单位(个人)、下属单位或全资公司、参股企业、村民等。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由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通过协助提供信息、协办相关事务、配合监督债务人等方式,最大程度支持配合村组应收款追收。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村组应收款追收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村(社区)制定落实拖欠村组款项的还款计划;对于追收难度大、风险高的债权,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专题督导会议研究解决,及时介入村组疑难个案追收。
(二)全面清查债权情况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债权台账,对村组债权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全面摸清集体债权情况,特别是应收款总量、构成、大额欠款人名单、隐性坏账和法律途径追讨案件等,对债权进行分类管理,对债权风险实行分级监控。结合近期审计情况,对审计中未进行债权确认的债务人,要发送债权确认函并确保收回,对双方确认不一致的债权,要重点核查。
(三)加强外部债权追收
针对村组债权情况,实行分类追收。对于外单位(个人)欠款,各村(社区)要加强与债务人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个人背景等信息,在落实常规追收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上门追收频率,及早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追收。对于本村村组、村组下属单位、参股企业、村民欠款,各村(社区)要统筹协调各方关系,通过召开债权追收工作会议、公布欠款人名单、上门追收、发送律师函、抵扣分红等措施,敦促各方尽快还款。
(四)开展集中追收行动
将本年度12月定为全镇村组应收款集中追收月,各村(社区)要开展集中排查、集中追收、集中诉讼、集中执行等活动,对于重大疑难、无法及时追收的债权,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和指导各村(社区)进行追收工作,针对各村(社区)重大疑难、无法及时收回的债权,由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镇司法分局(法制办)对债权人进行集中起诉;镇宣教文体局要联合各村(社区)加强追收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媒体曝光一批“老赖”;镇司法分局要督促驻村(社区)律师协助各村(社区)向拖欠严重的债务人发生律师函,介入疑难个案,诉讼一批“老赖”;镇税务分局、供电分局、清溪粤海水务要在职能范围内协助提供信息、协办相关事务、协助限制措施、配合监督债务人等方式,最大程度支持配合村组债权追收工作;清溪法庭要逐个落实涉农债权案件,提高未裁决案件办案效率和加快在执案件执行进度。
(五)逐步化解隐性坏账
各村(社区)要建立隐性坏账台账,对于因债务人死亡、失踪、破产或较长时间未履行偿债行为,有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低,但账面仍未核销的欠款列为隐性坏账。对于经核实属错误记账导致的“假坏账”,在做好备查记录、整理好相关资料、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基础上,报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直接调账核销;对于经法院生效判决的坏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将判决书上报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直接核销;对于账目清楚,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低的一般坏账,须经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才能核销。如确实无法进行收回的债权,各村(社区)要做到“尽量解释,尽量核销”,整理好相关资料,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
(六)落实薪酬挂钩机制
严格落实应收款绩效与村(社区)干部薪酬挂钩制度,提高干部追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关于印发<清溪镇农村干部薪酬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1号)中关于应收账款追收提成的精神,村(社区)干部在本届任期内,收回往届且账龄在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提成5%作为奖励,每人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个月基本工资。当年经济发展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当年应收账款的实收率挂钩。截至年终结算日,当年应收账款实收率低于85%(不含)的,该年度只能发放核定后的绩效工资总额的70%,实收率在85%以上的,该年度按实收率计发;次年6月底(换届选举年截至届满当月),按当年收回上年未收应收账款的实收率比例补发上年度未发的绩效工资,剩余的绩效工资划归集体。
(七)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未能严格落实应收款工作,债权管理不到位、债权追收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村(社区),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查找原因,商讨对策,并进行全镇通报。对于有违规出借公款,未采取有效措施追收致使应收款上升或形成坏账,未按规定及时结清暂借款的,严格按照《东莞市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并将其作为线索报送镇监察室和扫黑除恶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社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制定村组债权管理的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定期向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工作汇报。镇债权追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星期通报各村(社区)债权追收工作进度,针对工作进度缓慢等存在的困难问题,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形成有力对策,推动债权追收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管理机制,规范债权管理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债权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自主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当前村组债权追收情况,特别是针对账龄较长、金额较大的应收款,要加大追收力度。同时,要在村(社区)委会大堂或人流较多的公众地点设置债权追收电子屏,将每月集体物业租赁情况,包括厂租、铺租、地租、土地使用补偿款等一一公布出来,提高应收款监控能力,实行阳光化、数据化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村(社区)要结合集体债权追收情况,以张贴宣传标语,公布债务人名单、媒体曝光等多种措施加强舆论,同时要对债务人做好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讲解列入“黑名单”后给其带来的危害,提高欠款债务人的意识,促使欠款人及时遵守合同约定。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