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办公室:
《2019年清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条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2019年清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条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会计核算,强化农村财务监督,有效遏制部分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开支乱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居两委“白条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2019年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白条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东农农函〔2019〕242号)要求,我镇决定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白条账”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白条账”专项治理作为推动我镇农村基层治理、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保障乡村振兴大局的基础工作抓好做实。通过实施专项治理,各项法规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农村会计核算更加规范,农村财务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廉政风险有效化解,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由镇农资办牵头,联合镇财政分局共同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镇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时间表,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保障治理工作按时有序、扎实高质推进。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集体经济组织开支的“白条”入账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开支规模较大、问题发生较多和群众反映问题较强烈的村组进行重点检查。
(三)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健全票据管理、开支审批等内控长效机制。
(四)严肃纪律,务求实效。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打着基层实际的幌子搞“浑水摸鱼”、借着“白条”谋取私利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专项治理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边查边改贯彻始终。
三、工作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我镇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票据管理和开支审批等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必须取得合法真实票据,会计核算必须以合法票据入账,不允许以“白条”入账。本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就是要清理、检查和纠正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开支“白条”入账问题。
判断是否属“白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经营单位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应为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并盖有开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发票内容不全、未盖章的,视为“白条”。
(二)业务招待费,应取得餐馆酒店等开具的发票。应取得而未取得,或以其他票据入账的,视为“白条”。
(三)乘坐公共汽车、火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需要取得国家规定的车票、机票。应取得而未取得的,视为“白条”。
(四)向农户购买、租用物品、劳务费用等必须使用镇(街道)统一印制的集体经济组织相关开支凭证,并符合审批程序,否则视为“白条”。
(五)使用过期发票或其他不合法的票据入账的,视为“白条”。
(六)其他经济业务发生,应取得合法票据而未取得的,视为“白条”。
四、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对象为全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经联社、经济社(经联社分社视为经济社),实行村(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分账核算的地区,治理对象还包括村(居)委员会。治理的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集体经济组织开支的“白条账”问题,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共分部署启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回头看”检查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9年7月15日至7月22日)
成立由镇农资办、镇财政分局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镇农资办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镇财政局负责协调配合,参与专项治理相关的调研和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7月22日至7月25日)
镇农资办组织辖内集体经济组织对是否存在“白条账”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自纠任务有三项:一是自查上报情况。集体经济组织自查后如实填列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白条账”专项治理统计表(附件1)和一次费用支出5000元以上的白条检查记录(附件2)。二是梳理自查结果。镇农资办汇总梳理全镇集体经济组织“白条账”的类型和规模,深挖“白条账”的成因,理清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三是上报情况报告。各村组总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报告于7月25日前报送镇农资办。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7月26日至8月20日)
整改任务有三项:一是完善管理。镇农资办督导村组对自查发现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堵塞管理漏洞。要注重以问题为导向,深挖问题根源,健全“消除白条账”长效制度,压实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责任和镇农资办监管责任。二是追责查处。及时处理违规事项和相关责任人,要适度把握尺度,对及时整改且未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可不追责;对不及时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三是上报情况。各村组要在8月20日前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至镇农资办,总结内容包括“白条账”规模、类型和成因,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等,并重点总结整改情况,详细说明完善管理具体措施和追责查处具体情况。
(四)“回头看”检查阶段(2019年9至10月)
镇农资办、镇财政分局于9月对全镇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联合检查,抽取3个村,重点检查“白条账”的数量、类型和成因,制度落实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整改情况,治理工作成效等,为迎接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10月开展的“回头看”检查做好准备。
附件1: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白条账”专项治理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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