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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府办〔2019〕7号(关于调整清溪镇镇属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02-06 15:50: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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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及原清溪镇镇属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保证我镇镇属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镇委镇政府决定调整清溪镇镇属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惠明(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黄惠成(镇委委员)

林均瑜(副镇长)

成      员:邓兰桂(资产办)

柳志勇(财政分局)

许  维(农林水务局)

朱润良(商务局)

陈远洪(审计办)

巫素华(资产办)

黄锦华(资产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资产办,负责对全镇镇属经营性资产实施综合监管,对重大、复杂的资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会审并按权限规定将审议事项及时报至镇委镇政府。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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