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办公室:
《清溪镇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工作规范》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清溪镇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工作规范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重大部署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生猪(牛羊)屠宰管理,建立健全生猪(牛羊)屠宰监管机制,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农业部《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2018年东莞市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方案》《东莞市牛羊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农〔2018〕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准则,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总体目标
巩固镇内生猪定点(牛羊规范)屠宰的良好局面,严厉打击镇内生猪(牛羊)私屠滥宰、生肉注水等违法行为,严防非法屠宰行为发生,建立健全生猪(牛羊)屠宰监管机制,使屠宰环节监管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切实保障镇内猪(牛羊)肉食品质量安全。
二、建立健全六个方面的监管机制
(一)建立健全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制度
一是完善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市农业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和指导生猪(牛羊)屠宰企业完善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生猪(牛羊)进场检查登记制度、待宰巡查制度、生猪(牛羊)屠宰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生猪屠宰场证(章、标志牌)使用管理制度、生猪(牛羊)屠宰统计报表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消毒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等。并按市(镇)要求的统一模板样式将以上管理制度上墙。
镇农林水务局与镇生猪(牛羊)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督内容,规范监督行为。
二是完善对屠宰企业的日常监管制度。镇农林水务局安排监管人员每天对各屠宰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上下班时间完全与屠宰企业作业时间对接,确保每日监管的连续性,且每日9:30前必须填写《生猪(牛羊)屠宰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记录表一式贰份,镇农林水务局和屠宰企业各存一份原件。
三是完善生猪稽查队巡查制度。第一是要完善稽查队工作指导及工作流程;第二是细化各稽查小组的分工,明确巡查范围,通过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确保巡查全覆盖;第三是制订巡查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视频监控体系,提升现场监督效能
要在屠宰车间安装视频监控,对屠宰企业各个关键环节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对生猪(牛羊)进场、静养、屠宰、检疫检验、加工、产品出场、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控,确保不留死角。监控终端连接至镇动监分所视频监控中心,并配备专人负责。监控视频存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或按市有关文件执行。
(三)建立健全监管队伍人才建设机制
建立屠宰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屠宰行业管理培训、执法培训和技术培训。要求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屠宰监管人员和信息员培训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健全屠宰信息员队伍建设。同时要着力培训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增强肉品检验能力,确保在2018年年底镇定点屠宰场基本拥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检验人员队伍。
此外,镇农林水务局要及时组织监管人员及各屠宰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学习活动,主要学习国家、省、市有关生猪(牛羊)屠宰政策、法规,及时掌握和落实相关政策、法规。
(四)建立健全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镇农林水务局要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全体稽查队员为成员的生猪(牛羊)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镇生猪(牛羊)屠宰专项整治、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对生猪(牛羊)进场、静养、屠宰、检疫检验、加工、产品出场、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进行整治,并强化整改措施。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各屠宰企业或屠宰场每月至少检查1次,每年至少开展2次重大专项整治行动,特别要加大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整治和督查力度,并及时将开展整治情况信息报送市农业局。
(五)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
镇农林水务局、食药监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信息互享,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问题产品溯源追踪。当在市场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猪(牛羊)生肉问题时,要及时将信息反馈各职能部门,通过溯源机制,追溯到屠宰企业和私宰点,采取加强监督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手段,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六)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监测和舆情处置,及时对媒体曝光事件进行处置,消除不良影响,传导工作责任和压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单位、屠宰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生猪(牛羊)屠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在我市牛羊定点屠宰场尚未建成投入使用前,要依法履行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生猪(牛羊)屠宰这项事关市民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
(二)加强信息报送
镇全面加强生肉屠宰经营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析和总结每月生猪(牛羊)屠宰监督检查情况,对接下来的监管工作提出方案,并将信息及时报送给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农业局。
(三)强化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生猪(牛羊)屠宰管理工作,明确把生猪(牛羊)屠宰工作作为一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引导肉贩到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牛羊。要引导新闻舆论宣传方向,加大正面舆论宣传力度,全面准确报道生猪(牛羊)监管情况和成果,反映各职能部门采取的措施和所做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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