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369号)精神,为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效能,镇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清溪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黄淦洪 镇委副书记
召 集 人:蔡树伟 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李德文 党政办主任
王书耀 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定峰 交通分局局长
柳志勇 财政分局局长
唐伟东 交警大队大队长
覃宁嘉 安监分局局长
徐 康 宣教文体局负责人
卢泰强 城管分局局长、公用事业服务
中心主任
陈钜斌 工商分局局长
黄旭光 住房规划建设局局长
肖永贵 清溪医院院长
朱柏林 规划管理所所长
许 维 农林水务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清溪交警大队,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
清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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