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受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
东莞市清溪镇石壁山中央公园生态整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8日
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1801-2021208-0001采购品目:服务类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195,231,400.00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钟小姐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受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委托,对东莞市清溪镇石壁山中央公园生态整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201801-202120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镇石壁山中央公园生态整治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5,231,4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说明:A包 东莞市清溪镇石壁山中央公园生态整治服务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单位须具备此资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
4.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2.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6.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4.7.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4.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1月18日 至 2018年01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
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现场购买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8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8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01月18日 至 2018年01月25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受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 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769-87381778
传真: 0769-87381778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 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
传真: 0769-2889228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
附件:
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东莞市清溪镇石壁山中央公园生态整治服务项目
发布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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