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的委托,对东莞市清溪香芒路交通设施(公路中间护栏、标志线、停车位)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01709-20441920-0610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香芒路交通设施(公路中间护栏、标志线、停车位)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16,278.99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说明
A包:东莞市清溪香芒路交通设施(公路中间护栏、标志线、停车位)安装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期间(仅限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2009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备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2008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2008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69-87737122
传真:0769-87737122邮编: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A座2009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01999
传真:0769-22805999邮编: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9-22801999
发布人: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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