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镇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10月22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对清溪自来水有限公司购木质活性炭一批(DGQX14019)组织采购。经评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元/吨) |
备注 |
广州市豫泉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
¥6830.00 |
评审小组成员:敖卓奈、陈泽林、方轮、李希国、肖虹。
如对此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清溪镇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政府采购中心;邮编:523660;联系电话:0769-87363966)。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东莞市清溪镇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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