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清委干〔2024〕21号(关于李海花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12-18 15:11:15  来源: 本网
【字体:

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李海花  任东莞市司法局清溪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兼任镇法律服务所所长,免镇统一战线工作办主任职务、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钟锦堂  任镇统一战线工作办主任、镇人民政府一级主任科员,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一级主办职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