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办公室,各村(社区)党组织:
镇委决定:
李海花 任东莞市司法局清溪分局局长,试用期1年,兼任镇法律服务所所长,免镇统一战线工作办主任职务、镇人民政府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钟锦堂 任镇统一战线工作办主任、镇人民政府一级主任科员,免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清溪分局一级主办职级。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