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清溪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进入实地普查工作阶段。9月19日下午,清溪镇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会议,对前一阶段文物普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任务与方向,推动清溪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实地普查工作。
镇领导钱暖枝、市文广旅体局文博科相关负责人,市文物普查队,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新线索文物点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宣传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会精神,并详细解读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前期,市文物普查队已进驻清溪,与镇文物普查队联合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根据市相关文件,清溪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点共60处,其中复查三普不可移动登记文物55处,新发现线索5处。在相关单位和村(社区)的积极配合下,目前普查队已完成37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在确定产权所属、核实坐标平面图等信息数据上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更是文物事业立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统一思想,提升认识,要深刻认识到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照普查标准,准确把握普查的目标任务与工作要求确保普查工作实现全覆盖、无遗漏。
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文物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与通力协作。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应全力支持普查队伍做好清溪镇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文物保护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持。
要强化宣传,提升意识。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在文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政策宣讲、文物巡查、举办展览等方式,增强市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引导更多人参与到文物保护的行动中来,共同守护清溪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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