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全称和简称):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溪住建局)
负责人:徐康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综合组、建工组、市场组、监督组、消防组、房安组。
工作职责:
(一)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编制本镇住房规划;
(三)负责镇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路桥、园林绿化、燃气、供水、雨水排水等市政工程除外)的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监管工作;
(五)承担人民防空工作。按权限做好人防工程、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质量监管和维护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人民防空平战结合;
(六)负责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七)负责协助在辖区内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清溪镇清凤大道98号城建国土大楼。
办事窗口地址:清溪大道299号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769-873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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