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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1-21 08:30: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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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镇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以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全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累计开设专题培训班35期、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3期、专题研讨4次。制定《中共清溪镇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的意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健全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协调议事机构“一委三组一办”作用,制定《清溪镇2023年全面依法治镇工作要点》《清溪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落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要求。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2023年清溪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的计划》《清溪镇委党校2023年工作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专题课程。整合优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资源,促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融合发展。通过刊登综合报道等形式,共推出有关法治建设的电视新闻19条,《清溪报》刊发29条,“最美清溪”微信公众号发送推文42篇,镇外媒体报道12篇,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我镇法治实践。三是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全年主持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镇党委会议、镇政府工作会议17次,作出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批示38次,召开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及委员会协调小组会议,确保全镇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效。推动全镇“一照通行”业务,实现证照联动改革,打通企业“准入”“准营”服务链条;开展“‘个转企’服务快办”行动,加快办理注销和设立登记业务,助力个体户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我镇通过“一照通行”系统办理申领营业执照业务616笔,办理“个转企”业务51单。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莞家政务”自助终端实现21个村(社区)全覆盖。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改革深入推进,已设置26个综合窗并将1109项事项纳入受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办理模式。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厅,实现政务事项“一站式自助办理”。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中共清溪镇委 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对接和融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助推清溪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清溪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完善针对各类企业的精准服务体系。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方案,建立政策措施目录台账,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服务项目,打造清溪玩具和婴童用品区域品牌示范区,以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镇累计有效注册商标11234件,同比增长6.45%;今年新增专利授权2540件,同比增长4.57%。

  (三)促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完善政府治理方式。一是完整准确履行决策法定程序。贯彻落实《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事项分类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将清溪博物图书馆工程项目纳入《清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事项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等法定程序。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开展全流程式“单元化”审查,制定《清溪镇镇属资产交易办法》《清溪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按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推动本级规范性文件条文明确具体、衔接有效。入选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镇,打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最后一公里”。三是发挥好法治参谋助手作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机制,聘请3家律师所作为我镇党委和政府法律顾问,联合公职律师合计审查镇各部门经济性合同477份,参与行政决策事项并提出相关意见61次,协助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镇21个村(社区)均配备专业法律顾问。2023年,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提供法律意见的方式服务群众1600人次,开展普法知识讲座84场,助力破解基层法律难题,夯实基层法治基础。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各环节规范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执法权责清单合计3000余项并予以公布,164名持证人员执法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全面推行执法过程记录制度,系统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28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力量出具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14次。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协调运作链条。开展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行动,监督执法部门应用“东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推动案卷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5场次,开通线上执法课程,多渠道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三是密切关注重点领域监管,兼具行政执法力度和温度。适用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食品抽检1662批次、药品抽检22批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5500家次、药品经营企业894家次、药品使用单位133家次,累计查处各类食品药品经营违法案件89宗,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食品药品店面23家次;加大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力度,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9258家次,排查隐患1.15万项,立案查处297宗;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各类在建工程808项次,对149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执法行动,查处运政案件198宗、路政及“一超四罚”案件93宗、超限超载案件380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554次,教育劝导及责令整改137间次,立案查处136宗,总罚款金额约80.96万元,推动各行业领域依法合规经营。

  (五)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一是预防于未发,提升预警能力。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以及驻村团队及党员干部“双报到”活动,持续深化镇领导“双包双挂”、“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等工作模式,常态化排查出租屋、校园、工厂企业、物业小区等领域的基层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落实风险评估、心理服务、政策宣讲等服务措施。2023年,全镇领导班子通过接访下访走访活动协调解决问题40余个,包案化解案件48宗。二是化解于诉前,整合调解资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首个“枫桥式小区”党支部调解工作室——“黄睿洲调解工作室”,规划建设“1+3”镇级联合调解中心,着力实现一站式调解工作模式。持续推广应用“莞邑调解”平台,引导群众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2023年,全镇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4960宗,调解成功率99%。三是精细于应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及时履行生效判决,认真落实并回复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发挥监督效能。一是汇聚监督合力。强化人大、政协、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全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二是深化纪检监察监督。组织全镇各部门、村(社区)“一把手”对公职人员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印发《清溪镇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方案》,聚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各部门、单位,村(社区)已查摆问题298个。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信息,及时完整发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578条,落实政策解读政策信息6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七)维护依法行政工作场景,提高群众法治认可度。一是强化培育法治思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讲座、个人自学、学法考试等方式,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组织全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实务专题培训班及讲座,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扩充普法内容供给。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行政复议法等热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0余场,派发各类资料35余万份,普及人数达40余万人次;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42场次,开展“法治惠企”活动5场次,开展“以法兴企”文化沙龙活动1场次;举办清溪镇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多维度、精准化扩充普法内容供给,丰富普法与依法治理方式。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运作体系。设立“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及“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公益岗”,整合本地律师资源,新增青湖工业园公共法律服务站,着力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2023年,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来访和解答法律咨询2300人次,受理及指派法律援助民事案件106宗,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7.8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个别部门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定义及其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不够熟悉,在起草文件、决策草案之初未征询决策机关办公机构的意见,未完全依规做好办文程序之间的衔接与流转,导致在提请集体审议阶段之前才补充论证决策可行性及合法性的材料,降低了工作效率。

  (二)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办案的自觉性不高。部分执法部门尚未认识到推进行政执法网络化、智能化对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仍存在执法人员持证不执法、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够彻底;应用“东莞市一体化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不够主动等现象依然存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工作多以活动式或运动式的方法开展,缺乏常态化及长效化机制,限制了普法宣传工作效应的扩大。发放宣传资料、填写调查问卷、现场接受咨询等传统方式仍大量沿袭,距离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普法宣传体系差距依然较大,普法宣传工作质效有待提升。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统筹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决策执行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善执法信息化“指引+督办+通报”工作闭环,逐步将执法信息化纳入镇政府督查事项,不断增强执法部门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进一步优化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通过各类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倾听民意民声,更多关注社会热点,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地创新活动开展形式,适当增加普法活动中解答法律咨询和疑问的时间与环节,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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