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2〕67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每人每月1920元。2022年,特困人员供养专项资金预算额度为451712元,全年向特困人员24户24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441536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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