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2〕67号)文件要求,2022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预算额度为233116元,我镇城市低保对象12户21人,全年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22944元。
清溪镇公共服务办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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