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与相关行政审批。
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负责工业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督管理,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负责价格监督检查,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
三、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含知识产权、商务、盐业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
四、承担本级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承担桥头镇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陈广城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3号4号楼
联系电话:0769-81026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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