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东莞市桥头镇住房保障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2月3日)书面向东莞市桥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桥头镇住建局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联系地址: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9楼,东莞市桥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8343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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