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我分局组织编制的《东莞市桥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国道G220线龙桥东江大桥改扩建工程调头匝道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按照有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规模背景及原因
为保障东江两岸交通出行安全,解决东莞东江大堤上龙桥东江大桥往博罗龙溪及博罗往东莞东江大堤方向的交通问题,提高国省干线通行能力,满足交通需求,拟建设国道G220线龙桥东江大桥改扩建工程调头匝道项目,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布局进行调整。本方案使用东莞市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国道G220线龙桥东江大桥改扩建工程调头匝道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国道G220线龙桥东江大桥改扩建工程调头匝道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485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桥头镇朗厦村。
三、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桥头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不变。
2、耕地保有量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现状耕地,桥头镇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预留规模落实后,桥头镇规划期内(2010-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2.0485公顷。
四、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同时在镇政府、朗厦村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桥头分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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