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镇战略,响应“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需求,为我镇打造“品质、美丽、宜居”桥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 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06 号)文件精神,我镇制定《桥头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
本规定实行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措施,加大桥头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扶持力度助力人才强镇,帮助企业引进和留住人才,完成上级下达的人才指标任务,壮大产业人才队伍,提高我镇人才整体层次,优化人才结构,推动我镇产业发展有很大帮助。
本规定是参照2019年我镇制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补贴政策,而制定的,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桥头分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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