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关于《东莞市桥头镇邓屋东门路沿街建筑外立面风貌提升工程》
重新招标的情况说明
东莞市桥头镇邓屋东门路沿街建筑外立面风貌提升工程(招标编号:QTAQTI12600120),由东莞市桥头镇邓屋股份经济联合社作为招标人、东莞华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于2026年2月2日完成开标工作,2026年2月3日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并按规定在东莞市桥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dg.gov.cn/zwgk/zfxxgkml/qtz/ywgz/gczb/content/post_4497088.html)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6日)。
在中标公示期间2026年02月05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收到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中标结果提出异议。
异议内容:1、根据招标文件第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及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2、查证第一候选人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中组织机构代码发证机关为“91340824MA2NYBRH8J”,“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发证机关为“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此我方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交易系统核实企业填报数据无效,不符合“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此条例。3、查证第二候选人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中资质证书编号D244804602,资质内容与“四库一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资质内容不一致。证件信息不符。
鉴于中标公示期间等过程中收到的异议。经招标人确认异议事实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9页3.3.3款,第10页3.3.7款和第35页8.2(2)款要求。本次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6.1.4款有关规定,经监督部门同意,招标人决定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东莞市桥头镇邓屋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华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桥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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