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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小马鸽物流贸易有限公司限期接受安全生产检查的告知函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7-10 14:42:0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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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运输企业: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检查人员对桥头镇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了货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东莞市小马鸽物流贸易有限公司因登记的办公地址现场无人办公、法人代表长期在外地、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检查等问题未接受我局的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均处于失联失管状态。

  鉴于该企业负责人不重视、消极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履行企业责任,现公示告知东莞市小马鸽物流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前携带车辆、人员、安全生产等相关材料到我局(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李朗路80号;联系电话:0769-82832983)接受安全生产检查。逾期不到,视为拒绝配合检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再具备原许可条件,我局将予以严肃处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流程撤销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桥头分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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