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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常路与大东路交界增设一组信号灯项目自行采购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11-18 14:58:2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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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采用自行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桥常路与大东路交界增设一组信号灯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预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0日

  采购编号:QTJJ2024111501

  建设单位: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

  监督部门: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监督小组

  项目名称:桥常路与大东路交界增设一组信号灯项目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桥常路与大东路交界增设一组信号灯和相关提示指示牌、地面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总投资约86860.93元。

  工程工期:30个日历天

  工程地址:桥常路与大东路交界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 86669.21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1-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的平均下浮率的5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注: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的平均下浮率为  市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0.4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01月19日发布),本工程最高限价已按上一年度同类招标工程中标价的平均下浮率的50%下浮,即招标控制价扣除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后下浮 道路工程0.225%  )。

  发包范围:桥常路与大东路交界增设一组信号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市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

  供应商资质等级要求: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有意者详询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桥头大队。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赖生:0769-8282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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