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桥头镇东江、石水口、田新、李屋、禾坑、田头角等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桥头镇委员会(以下简称“桥头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迅速组织部署。桥头镇党委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立即部署,召开镇委工作例会对反馈的意见进行学习研究,制定《市委第七巡察组专项巡察桥头镇六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镇领导班子联席会议传达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整改方案、建章立制等多个方面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由镇党委“一把手”牵头抓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并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整改事项和重要问题进行“包案”负责、一抓到底,并强调全镇上下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政治忠诚的现实检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转变作风的重要举措,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二)严格督查督办。桥头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镇委重点督办事项,建立巡察整改督查、重大问题会商等机制,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调度重点问题推进措施,确保巡察问题事项整改到位。同时,制定《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专项巡察桥头镇六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并由镇党政部门及镇纪检部门分管领导分别牵头,镇党政综合办、镇纪检监察办具体负责,按照一周一督导的频率,分别对镇、村(社区)整改问题事项进行实时跟踪、协调推进,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健全长效机制。桥头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严肃仔细的态度,注重标本兼治,认真剖析根源,找准症结、堵塞漏洞,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村(社区)自身难以整改的问题,修订完善工作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已完善《桥头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引》《桥头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指引》《桥头镇城管片区与“两违”专班的职责分工》等制度文件。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针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桥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引》。二是加强监督督导。依托基层党建“一季度一督导”机制和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排查整顿,通过开展自查、抽查、通报等方式,严格运行程序,推动村(社区)在重大事项审议表决过程中,严格提升“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力,强化村(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2.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招投标服务所加强对农村(社区)工程招标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村(社区)严格按规定执行落实。同时,结合农村财务常态化检查,重点关注工程建设及项目采购的工程招标报名企业是否存在串标、围标行为。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印发镇党委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和镇政府工作会议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议事规则。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出台《桥头镇农村(社区)建设工程及项目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村(社区)对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进行审查。
(二)关于农村资源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针对“‘两违’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巡查力度。结合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的人员力量和无人机技术,对全镇建筑进行多方位巡查,及时发现新增违建行为,尽早制止,积极整改。二是严打新增“两违”。按照镇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对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依法拆除,严厉打击新增违法行为。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桥头镇城管片区与“两违”专班的职责分工》,督促村(社区)、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压实责任,倒逼各单位、村(社区)增强责任感。
4.针对“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文件解读,建立各村(社区)闲置物业、土地整改台账,对物业、土地使用权已转让的闲置土地,要求村(社区)采取相应措施追回应收未收土地款或与受让人协商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地块由集体自行开发或流转。二是建立集体土地信息库。对全镇农村集体土地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建立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信息实现集体土地“一图全览”。同时,定期督促村(社区)对集体土地进行排查,及时制止集体土地资源被占用问题。
5.针对“资产交易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集体厂房“转租分租”整治。结合全镇开展的集体工业厂房“转租分租”整治工作,对目前存在“转租分租”行为的集体工业厂房进行全面整治并于今年底全面完成。同时,加强租赁后监管,不定期开展实地回访,严肃处理未经审批的“转租分租”行为。二是加强租赁资格审核。组织农林水务局、司法分局、相关村(社区)等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的经济合同实行集中研判处理。同时,出台《桥头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指引》,增加牌照有效性审阅要求。
6.针对“资产‘家底’不清、存在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一是组建盘点专项队伍。建立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盘点专项小组,由驻村会计主管担任资产清查督导专员。二是加强跟踪督导。督导各经济组织严格落实每年度的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保证固定资产信息的真实可靠。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盘活。对于盘盈或已报废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财务处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
(三)关于农村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
7.针对“应收账款追收不力”的问题。一是实行应收未收账款排名制度。每季度通报村(社区)应收未收账款情况,压实责任,并对排名倒数的村(社区)进行约谈。二是推动银行代扣工作,减少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的情况发生。三是压实追收责任。落实债权追收率与干部薪酬挂钩,提高收款率。四是启动司法程序。对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长且追收效果差的,督促相关村(社区)适时采取法律措施追讨欠款。
8.针对“村(社区)委派会计监督缺位”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会计主管审核开支管理规定,压实会计主管监督责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村(社区)工程管理人员、会计主管关于工程预算编制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9.针对“超额发放福利分红”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明确征地款发放比例,并对村(社区)发放征地款项进行严格审批,严禁超额发放。
(四)关于对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10.针对“未经平台出租”的问题。结合每年农村(社区)财务检查,对全镇农村(社区)交易情况全面摸排,坚决落实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未经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交易的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处理,按照《桥头镇农村干部薪酬管理实施方案》对相关责任人扣减当年绩效工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桥头镇党委将继续以钉钉子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的整改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提高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践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把加强领导贯穿整改工作的各个环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构建起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不折不扣持续推进整改。
(二)坚持真抓实干,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加强整改跟踪,将巡察整改情况列为督查检查的重要事项,列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按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真正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多种方式真督实查,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直至问题解决、任务完成为止,确保整改工作做真、做实、做到位。严肃整改纪律,以铁的纪律,保证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允许整改工作弄虚作假、拖拉敷衍、随意变通。
(三)坚持标本兼治,助推桥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不放,根据有关要求整改到位;对长期积累、解决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提出计划举措。阶段性整改任务完成后,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及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回潮反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在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扩大问题查找范围,认真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从制度机制层面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坚持以巡察帮助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为导向,借力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推动一批长期拖而未决的问题得到有效彻底解决,为桥头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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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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