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桥头文文蔬菜档经营的“姜”
(一)东莞市桥头文文蔬菜档经营的“姜”(购进日期:2024-05-17),吡虫啉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姜”(购进日期:2024-05-17)。经调查,该档经营上述不合格“姜”的实际购进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共购进上述不合格“姜”4kg,已销售3.5kg,其中用于抽样检验2.5kg,剩余0.5kg姜因零碎未销售已自行销毁。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档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食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