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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桥头分局关于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竞争性选择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11-25 15:48:5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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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镇资金情况,近期将有约2亿元财政资金闲置。为使这部分闲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我分局计划将2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大额存放,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资金存放银行的选择方式:根据《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财〔2018〕23号)要求,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2.资金存放银行的选择范围:在我镇设有支行以上的银行。

  3.资金存放的评分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银行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资金存放额度。其中五项指标占70%,包括经营状况和安全性、服务水平、利率水平、参与财政改革情况、对地方支持五方面(详见附件1);GDP贡献度占30%,主要反映银行存贷款变动情况(详见附件2)。

  4.资金存放总额:根据近期资金使用安排及结余情况,近期将有约2亿元财政资金闲置,拟定资金存放总额为2亿元。

  5.资金存放期限:结合资金使用计划,资金存放期限原则上为3个月,到期后由财政分局根据财政资金情况进行续存或按比例赎回。

  6.资金存放比例:根据分值将银行分为两档,排名前两名的银行为第一档,其余银行为第二档。第一档银行的存放比例为当次存放资金总额的20%,第二档银行的存放比例为当次存放资金总额的10%。

  7.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银行于11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东莞市财政局桥头分局办公室。


附件1:桥头镇财政大额存款存放银行考评表(一).xlsx

附件2:桥头镇财政大额存款存放银行考评表(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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