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22]572号)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安排,企石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我镇现将到期且长期未前来办理退还的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情况公示如下:
截至2022年9月底,到期且长期未前来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手续的供应商,请尽快与东莞市企石镇财政分局联系,办理退还手续(联系人:莫小姐,联系电话:86766988)。
公示期一个月,到期后,对因客观原因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根据相关规定,该保证金将上缴国库。
附件:企石镇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未退情况表.pdf
东莞市财政局企石分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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