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核查,陈爱佳等783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为“空”的失效业户,我分局分别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予以撤销、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述被撤销、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撤销、注销道路运辆经营许可证的公告明细表(陈爱佳等783家)24.9.26.xls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企石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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