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人东莞市君达广告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具体名单见企石市场监管分局公告栏或东莞市企石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qishi/查询)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联系人:姚锦英、梁照祥;联系电话:0769-866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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