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在省市部署与支持下,我镇组织开展了《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3月18日下午3:00-5:00
会议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8号四楼企石镇规划管理所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共10人,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在企石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参加。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参加人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2.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8号企石规划管理所,邮编523000,信封请署名“听证报名”;电子邮件请报送至邮箱:qishighs@163.com。
3.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企石镇规划管理所将于2025年2月26日前根据报名的情况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人参加听证会。
六、听证须知
1.《规划》已于2025年1月24日在企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g.gov.cn/qishi/hd/myzj/)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确定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七、其他
不明事宜,请于上班时间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69-86719003(唐小姐)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报名表.doc
企石镇规划管理所
2025年2月14日
链接:《东莞市企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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