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6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5393001001
招标编号:HCAHCC12200394
建设单位: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建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南城街道农林水务局
工程名称: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雨水井破损修复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406605.01元
工程规模: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雨水井破损修复工程,主要内容为破损检查井(检查井井深约10.96米)修复、路面破除修复等,路面破除修复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最大排水管径为DN600,总投资额约140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雨水井破损修复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修复工程、迁改工程、新建检查井、基坑支护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市政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11月06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7月26日09时30分 东莞市南城西平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办公楼二栋2层
投标会时间:2022年07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南城西平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办公楼二栋2层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7月18日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6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南城政府网招标采购公告栏下载(网址:
http://www.dg.gov.cn/nancheng/)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胡工 0769-22419760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许木霞 0769-22828068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
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在本市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9、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话:0769-22419760;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东骏路西平教师公寓(南城城管分局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开标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南城街道农林水务局 电话:0769-22413802;
地址:东莞市南城西平东骏路22号宏图科技中心2栋4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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