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南城街道建筑产业结构,促进建筑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建筑产业企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东莞市建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城街道实际,制定《南城街道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支持对象
在南城街道进行商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施工企业、工程设计企业、工程勘察企业。
三、主要规定事项
《暂行办法》主要规定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部门职责、支持对象、扶持方式、申请与审批、实施有效期等。
四、征求意见及集体讨论情况
《暂行办法》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7日通过南城街道办事处官网中“通知公告”一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公示截止日,共收到公众书面意见书0份,意见0条;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0条。
东莞市南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1日
点击查看源文件:南城办〔2022〕53 号 关于印发《南城街道促进建筑产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南城街道促进建筑产业发展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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