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系列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我市企业、机构加快产业人才培养,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居民就业;为实施百万技术技能人才工程提供支持,营造全社会学习技能、提升技能的良好氛围,推动东莞在“双万”新起点实现高质量发展。南城人社分局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结合南城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城街道“项目制”技能培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政策实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实施流程及有关要求,并给予相应标准的培训补贴,通过政策激励提升培训动力。并形成我街道特色技能培训体系,填补各类新职业、新模式技能培训空白;有效规范技能培训申报流程,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二、适用范围
《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职业培训机构、院校、行业组织等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南城街道常住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和全日制在校生除外)开展在“培训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
二、主要规定事项
《实施办法》主要规定了开展实施技能培训的区域范围、培训单位、培训对象、培训项目、补贴标准以及培训实施、补贴申请的操作流程。
三、征求意见及集体讨论情况
《实施办法》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6日通过南城街道办事处官网中“通知公告”一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共收到公众书面意见书0份,意见0条;收到电子邮件反馈意见0条。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城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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