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开展环境执法监管“亮剑”百日行动,行动紧紧围绕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保障、环境安全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环境问题,重拳出击、铁腕执法。
11月29日,我街道环保分局配合市环保局和市第一人民法院对石鼓社区一车厢厂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该车厢厂位于居民区,生产作业时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此前被周边居民投诉到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车厢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生产。在掌握该厂违法情况后,我街道环保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并要求其进行停工整改。
环保“亮剑”百日行动将持续至春节前,期间我街道环保分局持续加大对无牌无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环境执法监管震慑,提高广大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守法意识和环保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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