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南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解读《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部署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的移交、对接等工作。
街道党委副书记、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李锐坤,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陈畅、李阁文、徐润球,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社区党委副书记,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等参加会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已于12月15日正式实施,涉及多方面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公告明确了:一、东莞市32个镇街全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二、调整884项由镇街以其名义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三、镇街应按主管部门部署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会上,李锐坤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部署。李锐坤强调,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二是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办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发挥统筹、协调、检查、推动作用,完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及时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形成强大合力,确保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密切配合,构建高效长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管理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办要整合好执法资源,积极主动与各有关单位部门沟通协调,探索推动执法工作的一体化部署和协同推进,把基础做扎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
会上,陈畅汇报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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