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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麻涌镇景观河清淤工程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7-03-17 11:40:41  来源: 阳光麻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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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麻涌镇景观河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GMC2017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麻涌镇景观河清淤工程 己由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景观河清淤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清淤河道为排水通道,桩号范围为JGH1+094.205~JGH3+630.827,长度约2560米,高度为-0.5~-1.0米,深度约为1.5~2米,宽度为10~20米,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814829.28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814829.28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171561.60 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  15591.00 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麻涌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市麻涌镇景观河清淤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试等施工内容(详细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并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7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 4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 623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注册建造师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②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

③其资质等级不低于 贰 级;注册专业须为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④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⑤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或兼职。

⑥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 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3其他要求:

(1)企业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公示的企业(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示情况为准);

(2)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或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4)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6)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阅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可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③上述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投标会上按本须知第21.2 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

(8)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10)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处于“正常登记”状态),且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若企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信用登记。

(11)本工程不接受被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列为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本项目不接受被麻涌镇重点办列为黑名单的企业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17 3 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阳光麻涌”(网址: http://mc.sun0769.com/) 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461500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 号铺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投标会时间:  2017 461500   分,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 号铺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阳光麻涌”(网址: http://mc.sun0769.com/) 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15000元 ,投标担保形式: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8号铺位

地  址:

东莞市万江街道共联社区古屋村万道路南6号202-206

邮  编:

523142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陈宇航

联系人:

李媚

电  话:

0769-82661803

电  话:

0769-216613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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