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出台了《麻涌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麻府【2018】3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麻涌镇实施<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细则》(麻府办〔2013〕78号)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实施办法》(东府〔2018〕4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实际,我镇对《麻涌镇实施<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细则》(麻府办〔2013〕78号)进行修订,制定了《麻涌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制定情况
(一)深入开展调研。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座谈,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召开内部会议研究制定本办法的可行性。
(二)制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调研情况,参考《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实施办法》(东府〔2018〕40号)有关内容,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麻涌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党政办、监察室、审计办、住建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规划管理所、招投标服务所等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意见。根据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的意见,最终形成《麻涌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提交镇集体研究决定。
(三)提交审查。2018年7月,镇法制办对《麻涌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最终该稿经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后,正式发文。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分十三个章节。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章财会人员。
第四章预决算和收益分配管理。
第五章开支审批和重大事项审查。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七章资产和负债管理。
第八章土地款管理。
第九章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
第十章会计核算和财会档案管理。
第十一章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则
麻涌镇农林水务局
2018年8月9日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