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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工作指引》的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7-18 16:10:0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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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出台了《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指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进一步细化落实麻涌镇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评定分离”的筛选、评标、定标工作细则,实现招标人权责对等和招标项目“评优定优”目标,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号)及《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东建市〔2023〕4号)、《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水务〔2023〕19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城综〔2024〕5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二、工作指引》的制定依据

《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号)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操作导则〉的通知》(东建市〔2023〕4号)、

东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务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水务〔2023〕19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城综〔2024〕54号)

三、工作指引》的主要内容

(一)组建招标监督小组

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招标人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监督小组,由监督小组组长负责统筹监督工作。集体经济投资建设项目招标监督小组成员需含镇农林水务局工作人员。

(二)组建筛选和定标委员会

1)招标项目筛选、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的组建

筛选、定标委员会成员库由两类代表组成,具体如下:

1.部门领导代表:住建局、农林水务局、交通分局、城管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投资评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规划管理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招投标服务所、镇工程建设中心等部门的副职(含履行副职工作)或以上干部组成。

2.工程技术人员代表:住建局、农林水务局、交通分局、城管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财政分局(投资评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规划管理所、水务工程运营中心、招投标服务所、镇工程建设中心等部门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2)招标项目筛选、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

招标项目筛选、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均为7人,由招标人在招标监督小组见证下筛选、定标前一工作日在镇招标所,按下列规则筛选、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14名备选人员,并将备选人员名单提供给招标人。

1.部门领导代表4名:从部门领导代表成员库中随机抽取4人确定为招标项目筛选、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

2.工程技术人员代表10名:从工程技术人员代表成员库中随机抽取10人确定为招标项目筛选、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

3)招标项目筛选、定标委员会正式成员:

筛选或定标当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招标项目筛选、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7名确定。抽取规则如下:

1.部门领导代表2名:从部门领导代表备选人员(4人)中随机抽取2名。

2.工程技术人员代表5名:从工程技术人员代表备选人员(10 人)中随机抽取5名。

(三)筛选、评标、定标方案

1)筛选方案

招标人应当事先制定筛选办法,对不同类别项目筛选要素,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报相关主管部门,筛选时必须严格遵守,不得临时改变或调整。

当通过系统辅助审查的投标人小于或等于15名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组建筛选委员会。当通过系统辅助审查的投标人大于15名时,应组建筛选委员会。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相关规定文件执行。入围筛选办法推荐采用票决法筛选。

2)评标方案

评标办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开,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充分考虑项目建设质量、工期、投资及有关特殊要求,按照择优与竞价相结合原则,根据各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合理制定相应评标办法。

3)定标方案

招标人应当事先制定定标办法,对不同类别项目定标要素,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定标时必须严格遵守,不得临时改变或调整。定标办法推荐采用票决法定标。

  关于《东莞市麻涌镇建设工程评定分离招标工作指引》的政策解读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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