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麻涌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23〕21号)。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分13章,分别为总则、管理机构、财会人员、预决算和收益分配管理、开支审批和重大事项审查、合同管理、资产和负债管理、土地款管理、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会计核算和财会档案管理、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责任追究、附则,共89条。
第一章总则:对本细则政策依据及适用范围进行说明。
第二章管理机构:对镇农林水务局、集体经济组织及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等管理机构的组成、职责、决策权限等进行说明。
第三章财会人员:对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的组成、职责、管理等进行说明。
第四章预决算和收益分配管理:对集体经济组织年度预算编制的原则、内容,以及收益分配的计算方式、原则、定义范围等管理规定进行说明。
第五章开支审批和重大事项审查:对集体经济组织开支的审批权限以及须进行重大事项审查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六章合同管理:对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的签订、规范性要求、变更、保管、登记、违约金等管理规定进行说明。
第七章资产和负债管理: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收支、账户、借款、债权、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建设工程、资产交易、负债、资产评估等管理规定进行说明。
第八章土地款管理:对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款专户的适应范围、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使用审批及后续监管等管理规定进行说明。
第九章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资料的公布标准、保管,及监事会的运作机制、履职要求等管理规定进行说明。
第十章会计核算和财会档案管理: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核算的基本要求、票据、出纳报账,及财务档案的范围、保管、查阅、销毁等管理规定进行说明。
第十一章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检查的内容及审计监督有关规定进行说明。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对违反社区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三章附则:对集体经济组织下属单位、村民小组自治组织、实施细则的有效期等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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