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东府〔2021〕44号)精神,结合东莞市部署安排,基于我镇实际开展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研究起草了《东莞市麻涌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编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方案(“三线一单”主要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区域和规划环评落地、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2020年12月,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确立了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分区管控要求。2021年8月,东莞市发布了《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府〔2021〕44号),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安全性稳定性显著增强。
《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明确提出各镇街(园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在省级和市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本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细化工作。细化工作要以国家和省编制技术要求为原则,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将环境管控分区细化至村(社区),提出精细化的环境管控要求,力求成果的科学化和便利化。
进入“十四五”阶段,基础数据、环境管理要求均发生较大变化,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相关规划陆续完成并发布,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东莞市相关细化技术指引,开展麻涌镇“三线一单”成果细化工作,完善成果合理性,能确保推动麻涌镇“三线一单”成果精准落地,为区域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及招商引资提供重要依据,对加快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依据
1.《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4号);
2.《关于印发<“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规范(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
3.《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点(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9〕6号);
4.《关于印发<“三线一单”图件制图规范(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2019〕4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
6.《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管理暂行规定》(粤环函〔2022〕465号);
7.《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府〔2021〕44号);
8.《东莞市镇街(园区)“三线一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技术指引(试行)》。
三、实施主体
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顶层设计、省为主体、地市落地”的工作要求,在省级和市级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本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细化工作,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将环境管控分区细化至村(社区)。《方案》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麻涌分局组织审核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实施,镇人民政府、镇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确保“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麻涌镇行政区域,包括15个村和社区。相关部门、单位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选址时,应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工作开展时做好应用。
五、方案主要内容
《东莞市麻涌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方案》包括正文和附表附图两个部分。正文分为总体要求、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应用等四个方面。附表附图分为东莞市麻涌镇生态空间划定情况汇总表、东莞市麻涌镇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东莞市麻涌镇环境管控单元图、东莞市麻涌镇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
在总体要求方面,提出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提出2025年目标,并对2035年目标进行展望。其中,2025年目标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在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方面,麻涌镇全镇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8个,其中陆域5个,海域3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方面,主要包括总体准入要求和各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两部分。在市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麻涌镇“三线”成果,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8”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8”为5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3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在实施应用方面,细化《东莞市麻涌镇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方案》落地应用的保障措施,强化刚性约束,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培训、动态更新调整机制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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