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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涌镇征地补偿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11-04 16:35:4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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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出台了《麻涌镇征地补偿办法(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新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2021年5月10日,麻涌镇人民政府印发了《麻涌镇征地补偿办法(修订)》(麻府办〔2021〕14号(以下简称《旧办法》)。《旧办法》自实施以来,我镇征地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业、商业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随着工作的开展,发现相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旧办法》生效之前未完成公开出让的存量批次用地,需计提镇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资金。考虑到征地工作是土地出让的前期工作,征地项目在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阶段已对股东代表及村民明确征地项目拟开发的用途和相关费用支出。以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会议表决时间作为计收时间节点比较合理,因此,《旧办法》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新办法》的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东府办〔2021〕16号)

       三、《新办法》的主要修改内容

       《麻涌镇征地补偿办法(修订)》第五条附则第(二)点增加以下内容:镇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资金计收时间节点为征地项目经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时间,即在本办法发布后经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征地项目地块,需计提镇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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