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麻涌镇财政补贴户籍适龄儿童入读镇内民营幼儿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完成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50%的指标任务,解决我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幼儿园需求增大与公办幼儿园学位供应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麻涌镇财政补贴户籍适龄儿童入读镇内民营幼儿园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完成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50%的指标任务,解决我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幼儿园需求增大与公办幼儿园学位供应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三、《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标准。每名儿童每月补贴200元,2021年补贴累计不超过2000元(按一年在园时间不超过 10个月计算)。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镇财政补贴户籍适龄儿童入读镇内民营幼儿园,补贴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麻涌镇户籍适龄学前儿童。(二)在2021年8月31日前年龄满3周岁且不满6周岁。(三)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入读麻涌镇辖区内的民营幼儿园。
(三)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2021年10月开始,由家长向儿童在读的幼儿园提交如下资料:(一)《麻涌镇户籍适龄儿童入读镇内民营幼儿园财政补贴申请表》;(二)户口簿复印件;(三)入读麻涌镇民营幼儿园保教费交费凭证的复印件(含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2021年10月20日前,由儿童在读的幼儿园汇总《 幼儿园申请麻涌镇财政补贴户籍适龄儿童名册》,经儿童在读的幼儿园公开栏公示7天后连同公示结果上报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
(四)补贴审核。由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麻涌镇公安分局审核各幼儿园提交的资料。
(五)补贴发放。2021年11月汇总统计后向镇政府提交拨款申请,12月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个人账户中。银行发放清单由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存档一份备查。
东莞市麻涌镇教育管理中心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