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印发《麻涌镇招商引资整合村级土地资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3-04-27 15:47:13  来源: 本网
【字体:
麻府[2013]12号
关于印发《麻涌镇招商引资整合村级土地资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麻涌镇招商引资整合村级
土地资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单位,各村(社区):
《麻涌镇招商引资整合村级土地资源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麻涌镇人民政府
2013419   
麻涌镇招商引资整合村级土地资源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镇委、镇政府提出整合土地资源连片开发,承接重大项目的工作思路,以统筹水乡一体化为契机,盘活镇村闲置土地资源,推动村级厂房、土地三旧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镇村产业层次,淘汰落后产业,打造幸福导向型麻涌,让改革的红利真正惠及村,刺激村的招商引资积极性,逐步形成全民招商的良好局面。现就我镇招商引资整合村级土地资源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整合村级土地资源,提升镇村产业层次,改善村容村貌,加强镇村统筹招商,盘活村级闲置土地资源,让各村(社区)在招商引资中真正得到实惠。凡是由村(社区)通过整合土地资源新引进符合镇村招商产业规划的项目,项目投产产生税收的地方留成净收入部分,按照50%的比例奖励给村(社区),以此刺激村级招商引资的积极性。
二、总体目标
整合村级土地资源的总体目标在于让村共享招商引资成果,加强镇村产业统筹力度,整合百亩以上用地进行连片开发,搭建新的招商平台,充分调动村招商的积极性,改善村级经济薄弱的现状,努力营造全民招商的氛围,建设幸福导向型麻涌。
三、政策支持
镇委、镇政府大力支持村级整合闲置土地、厂房资源进行产业升级、腾笼换鸟,着力搭建新的平台承载大项目,引进高端产业。(一)新引进的项目必须落户在各村(社区)已上报并经镇政府确认的整合土地资源红线范围内,由村(社区)向镇政府提交项目引进申请报告,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后予以引进。(二)整合土地资源后新招引的项目必须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鼓励类或允许类制造业项目;(三)经升级改造后的土地、厂房,新引进的项目每亩土地年产生税收不低于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出租厂房的月租金不低于15/平方米。(四)新引进项目单位工业产值能耗不得高于0.15吨标准煤/万元。(五)对整合土地资源招引新项目的村,镇委、镇政府将该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净收入部分的50%奖励给村(社区),作为村招商引资的动力,更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阶层的招商力量。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麻涌镇整合土地资源领导小组
    长:郭佳荣(党委委员)
长:卢炽华(副镇长)
钟镇威(副镇长)
成员单位:史力军(经济科技信息局)
何淦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雷向田(住房规划建设局)
叶艳峰(财政分局)
莫永生(资产办)
罗继展(规划房产管理所)
陈炳森(国土分局)
林庭跃(国税分局)
叶国平(地税分局)
钟剑锋(麻一村)
何云鹏(麻二社区)
林乐山(麻三村)
陈金明(麻四村)
李建生(大步村)
陈健新(东太村)
林润来(漳澎村)
莫伟森(新基村)
林惠棠(川槎村)
韦锦祥(鸥涌村)
徐沃枝(黎村)
何启锐(华阳村)
冯汉南(南洲村)
罗子明(大盛村)。
镇整合村级土地资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开展具体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招商队伍,对全村土地、厂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工作,对全村符合土规的用地进行整合,划出可用于工业的三旧改造、落后工业及闲置用地的片区,进行资源整合,重新包装。同时要根据镇的总体规划和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升级改造厂房、土地的具体方案。并认真填写整合发展片区的现有企业及闲置厂房、土地情况表和整合片区外现有企业及闲置厂房、土地情况表,于38日前完成,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牵头单位:各村(社区),协助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规划房产管理所、国土分局〕
(三)整合方案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方案进行初审,由各成员单位对方案提出意见,制定出对各村(社区)拟整合地块、厂房升级改造指引。对于手续不齐全的土地、厂房,由相关部门协助村办理完善土地、厂房的相关手续。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各部门意见后提出具体整改方案与村(社区)进行沟通确认,确认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牵头单位:国土分局,协助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经济科技信息局、资产办、规划房产管理所、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村(社区)〕
(四)整合土地资源。一方面,由镇领导班子会议审核各村(社区)提出的整合方案后,推进闲置土地、厂房升级改造工作。另一方面,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查摸底阶段所了解到有整合潜力的空地、厂房与业主洽谈进行反租,以此作为招商引资的储备土地资源。〔牵头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协助单位:各村(社区)、资产办、财政分局〕
(五)开展联合招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领导班子会议确定的整合土地资源方案,(一)是由镇村共同投入建设高标准的厂房〔具体出资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后报镇领导班子会议审定〕,通过邀请12家有实力和影响力的招商中介机构,对新建设的厂房进行招商设计、包装和推介,制定适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的招商引资方案。由镇、村、招商中介形成联合招商,重点引进与镇产业规划相符的高端产业,使整合出来的土地资源形成产业集聚发展,淘汰落后产业。(二)是通过积极参与由市经信局、市外经贸局组织的各类招商推介会,通过招商推介平台,提高我镇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投资。(三)是以商引商,借助已落户投资方的影响力吸引落户项目的上下游配套产业来投资,最终形成专业市场和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协助单位:资产办、财政分局、各村(社区)、招商中介机构〕
(六)奖励资金申报。新引进项目落户投产后,由各村(社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项目引进备案申请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具意见后进行备案。待项目产生税收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税务部门提供项目纳税情况表,向镇政府申请拨付地方留成部分50%的税收金额奖励给村(社区)。镇财政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对奖励资金进行拨付。对于利用本村(社区)整合升级后的土地和厂房支持现有企业增资扩产产生的税收,按所提供的土地或厂房面积占原企业的土地或厂房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牵头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七)纳入年度考核。镇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村年度评比考核,重点考核指标包括年度引进项目宗数、投资额、实际到位资金、税收贡献。对统筹镇村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整合村级土地资源成效显著的村(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其先进经验向全镇推广。〔牵头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协助单位:各村(社区)、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本实施办法自2013328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麻涌镇整合土地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