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单位,各村(社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创业就业工作,我镇于2021年5月31日印发《麻涌镇促进创业就业实施方案(修订)》(麻府〔2021〕14号)。鉴于《麻涌镇促进创业就业实施方案(修订)》(麻府〔2021〕14号)的主要内容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54号)文件中的补助范围重复。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4月1日起废止《麻涌镇促进创业就业实施方案(修订)》(麻府〔2021〕14号)。2022年3月31日前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到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31号窗口提出申请,逾期不受理。
麻涌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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