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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涌镇大盛村水系河道整治工程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10-12 16:42:3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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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麻涌镇大盛村水系河道整治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东莞市麻涌镇

3

1.1

工程建设 规模

本工程包括新村河涌、新村河涌左支涌、旧村河涌、滘刀涌和马滘涌部分进行清淤,清淤总长约5.49千米,清淤方量约5.31万立方米,总投资约329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1)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2)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费;

(3)按本次招标范围及合同总价一次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

5

1.1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 合格  标准

6

2.1

招标范围

麻涌镇大盛村水系河道整治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清淤疏浚;2、堆放点运输施工便道;3、种植水生美人蕉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7

2.2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0年10月28日计划开工,2021年01月25日计划竣工。

施工总工期:90天;

(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招标人复核批准的时间为准。)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0

4.2

投标人合格

条件

(1) 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好企业信用信息登记(处于“正常登记”状态);或企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但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信用登记;且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须知4.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企业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本须知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6) 根据水建管[2005]80号文及粤水基[2005]65号文的规定,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对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①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②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

③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④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或兼职;

⑤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8) 项目负责人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公众网“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办好录入及网上公布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未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到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信用登记;

(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10)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

11

4.3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预审

12

4.4.8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5.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招标人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769-88282805           

14

8.1

提出澄清要求的限期、提交地点

提交期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  3  天前;

提交地点:广东粤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路2号城建大楼7楼)

联系电话:0769-22995118  传真:0769-22995118

15

13.1

工程计价

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

16

13.11.1

工程预算

编制单位

广东鼎建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17

13.11.1

工程预算

总价

人民币 3295370.99   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51637.42 元,工日工资总额 1077807.82 元)

18

13.11.1

招标控制价编制审核单位

东莞市麻涌镇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19

13.11.1

最高报价值

人民币 3243733.57 元(不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人民币 51637.42   元),最高报价值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077807.82 元)

20

13.11.1

最高限价

按《关于水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东水务[2014]164号)第一条的规定:

人民币2951635.36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1077807.82 元;不含单列部分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 51637.42 元)

注:本工程最高限价按最高报价值下浮9.005 %

21

13.14

单列部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人民币 51637.42 元

2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23

16.1

投标保证担保金额

金额:人民币 60000.00元;

24

16.2

投标保证担保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投标保证金帐户:

收款单位: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麻涌鸥涌支行

银行账户:578000012908518020042

咨询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号铺

咨询电话:0769-88232889

请各投标人注意保证金收款单位及银行账户。

25

17.1

投标人的

替代方案

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26

18.1

投标文件

份数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无须提供技术部分)

27

19.2

封套上写明的内容

包装信封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招标人名称;

(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司公章);

(5)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28

21.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投标会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号铺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投标会召开时间:

2020年10月2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召开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33号铺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29

25.1

开标

开始时间:在投标文件截止提交、所有到会投标人签到完毕、 按投标人合格条件对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核查后

30

25.5

开标程序

本项目不采用“施工企业信用分值投标差异化措施”开标。

31

32.1

履约保证

担保金额

及递交保

证金帐号

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

开户银行:          /       

帐    号:          /       

收款人名称:          /         

32

34.2

严重不平衡报价范围

承包人投标价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填报的综合单价(P0)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P1)偏差超过一定幅度时,即当P0<P1×(1-L)×(l-15%)或P0>P1×(1+15%)时(L为报价浮动率),承包人填报的综合单价P0视为严重不平衡报价。

注: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上式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

33

41.10

其他说明

1、按《关于调整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分值计算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东水务〔2018〕202 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点至2点时间段自动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信息数据。施工企业参加投标会,实行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签到。

2、为规范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中标人须按《关于加强施工企业在莞承接工程支付工人工资保障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0〕48号)文执行的同时, 根据广东中法建[2012]11号《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的相关规定,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了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工人工资或拖欠第三方材料款、工程款或工程事故等紧急情况时,若承包人相

关负责人不出现或者不积极处理的,在此承包人授权委托发包人直接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项中或者从履约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中支付给施工项目负责人或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或者有诉求的第三方,发包人支付的相关款项承包人均予以同意和认可。

3、施工企业必须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保障建设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不得挪作他用。

4、本工程执行《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

(东城管委办〔2015〕19号)和《关于加强水务工程建设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东水务〔2018〕179号)。

5、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人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资格证等进行核实,确认其真实有效后,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有义务提交上述证件原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原件核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本项目中标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80%计取代理报酬。

7、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在入场前需现场提交《投标人承诺书》、《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场。各投标人须提前填写好《投标人承诺书》、《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并按格式要求盖章,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及信息登记表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有权拒绝其入场参加投标。

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投标会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开标过程将在网上直播(方式详见随招标文件发出附件)。

相关下载:                                         

招标资料.zip

投标人承诺书、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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