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准予注销,现将注销名单进行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序号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1
东莞麻涌毅荣中医诊所
PDY20610644190019D2182
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新世纪江畔湾花园19号商铺20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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