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04004号)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4-28 17:14:40  来源: 本网
【字体: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18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麻涌客山堂食品店经营的“竹盐枇杷干”产品

  (一)东莞市麻涌客山堂食品店经营的“竹盐枇杷干”(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日)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该店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不罚〔2024〕0420306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店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店认为抽检不合格的“竹盐枇杷干”(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日)产品,进货时并不知道所采购的“竹盐枇杷干”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购进后按照要求保存,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超标使用二氧化硫导致的。

  (四)其他情况

  经核实,东莞市麻涌客山堂食品店经营的“竹盐枇杷干”(生产日期:2023年12月1日)供货商是广东阿珊姐食品有限公司,我局执法人员已进行跟踪调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