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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04003号)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4-15 09:54: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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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麻涌文勇腊味档经营的“百合干”产品

(一)东莞市麻涌文勇腊味档经营的“百合干”(购进日期:2023年9月22日)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立案调查,该档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罚〔2024〕042011703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档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档认为抽检不合格的“百合干”(购进日期:2023年9月22日)产品,进货时并不知道所采购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购进后按照食品储存条件储存该批次“百合干”,该批次“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环节操作不规范导致的。针对上述原因,该档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确保所经营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其他情况

经核实,东莞市麻涌文勇腊味档经营的“百合干”供货商是广州市越秀区的干货批发行,我局执法人员已进行跟踪调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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