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4004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8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麻涌李伟群美食店采购的“生姜”产品
(一)东莞市麻涌李伟群美食店采购的“生姜”产品(购进日期:2022年5月19日)产品,检出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美食店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美食店进行立案调查,该美食店使用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东市监罚〔2022〕0420906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美食店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该美食店认为抽检不合格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年5月19日)在进货时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购进后严格按照食品储存条件进行储存,该批次“生姜”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种植环节超限量使用噻虫胺、噻虫嗪导致的。
(四)其他情况
经核实,东莞市麻涌李伟群美食店采购的“生姜”供货商是东莞市中堂的农副产品批发部 ,我局执法人员已进行跟踪调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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