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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第五批麻涌镇建设
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9-28 09:25:5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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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麻涌镇建设创新强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4”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麻府〔2022〕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第五批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途径

  本次申报项目为倍增企业效益贡献奖。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纸质申报。具体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范围和资助标准

  对通过市、镇倍增办年度考核,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倍增企业(包括:市试点企业、市名誉试点企业、镇级试点企业),按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增量(对比前一年度)的 0.15%计算。其中属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13)、造纸和纸制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22)的试点企业,按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增量(对比前一年度增长)的0.04%计算,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以企业入库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基准,分档次奖励:

  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营业收入在2亿元(含2亿元)至1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营业收入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凡与我镇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三、申报流程

  (一)发布通知。公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受理流程、时限和要求等。

  (二)提交资料。在申报截止日前,填写申请表及提供有关资料,盖章后,提交一式两份至镇经济发展局。

  (三)形式审查。镇经济发展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征求意见。镇经济发展局就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确定企业是否存在不予资助情形。

  (五)社会公示。镇经济发局根据审核情况,拟定资助企业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上报镇政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经济发展局列入资金使用计划,上报镇政府审定。

  (七)下达拨付。镇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镇经济发展局按照相关程序拨付资金。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受理时段: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14日。

  申报方式:纸质申报,纸质资料应按顺序进行装订(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交至麻涌镇经济发展局。

  五、监督管理

  (一)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镇级专项资金。

  (二)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国家、省和市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六、联系方式

  地址:麻涌镇人民政府大院202室

  联系电话:杜家伟,伍梓荣

  联系电话:0769-88233966

  附件:1、2022年第五批麻涌镇建设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专项资金(效益贡献奖)申报指南;

  2、麻涌镇建设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资金申请表;

  3、关于印发〈麻涌镇建设创新强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1+4”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麻涌镇经济发展局

  2022年9月28


 

  附件1:

  2022年第五批麻涌镇建设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专项资金

  (效益贡献奖)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2021年认定且通过市、镇倍增办年度考核,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倍增企业(包括:市试点企业、市名誉试点企业、镇级试点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

  (二)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且不存在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能耗水平以及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或异常行为的情况。

  三、资助标准

  按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增量(对比前一年度)的 0.15%计算。其中属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13)、造纸和纸制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22)的试点企业,按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增量(对比前一年度增长)的0.04%计算,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营业收入在2亿元(含2亿元)至1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营业收入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凡与我镇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四、申报材料

  (一)麻涌镇建设东莞市创新强镇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2020年和2021年企业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有纸质资料应按顺序进行装订(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申报材料交至镇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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